实时热点!酒后持“加特林”烟花扫射千年古建筑!甘肃陇西:2人被拘留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9 01:22:01 952 0条评论

酒后持“加特林”烟花扫射千年古建筑!甘肃陇西:2人被拘留

甘肃陇西 - 2024年2月24日晚,甘肃省陇西县两名男子酒后手持“加特林”烟花朝威远楼燃放,引发关注。经调查,两人已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。

据悉,事发当晚,两名男子关某某和陈某某在陇西县威远楼广场附近饮酒。期间,两人突发奇想,竟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“加特林”烟花,对着威远楼方向扫射。

威远楼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始建于北宋年间,距今已有近千年历史。两名男子的行为严重危及了文物的安全。

事发后,陇西县公安局迅速赶到现场,将两名男子控制住。经查,关某某和陈某某均为陇西县本地人,事发时均处于醉酒状态。

目前,两名男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,并处罚款每人1000元。

陇西县公安局表示,将严厉打击破坏文物违法犯罪行为,切实保护文物安全。

事件点评

两名男子酒后持“加特林”烟花燃放的行为,不仅是对文物的严重破坏,也是对公共安全的一种严重威胁。文物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,承载着历史的记忆和文化的传承。保护文物,人人有责。我们要自觉增强文物保护意识,共同抵制破坏文物行为。

以下是一些对该事件的补充信息:

  • 威远楼是陇西县的标志性建筑,也是陇西县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。
  • “加特林”烟花是一种威力较大的烟花,燃放时容易引发火灾。
  • 破坏文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,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。

希望这起事件能够引起大家的警示,共同保护好我们的文化遗产。

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
深圳讯(记者 )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,今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被告人张某君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同时判令赔偿45万元。

2008年6月27日,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。此后,蔡佳玲杳无音讯,她的父母踏上了漫长的寻亲之路。

15年间,蔡佳玲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。他们走遍全国各地,张贴寻人启事,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女儿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2023年3月,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,成功找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。

3月20日,蔡佳玲与阔别15年的亲生父母终于团聚。这一天,是蔡佳玲一家人的圆梦之日,也是无数人为之感动和振奋的一天。

然而,蔡佳玲被拐案的伤痛远未平复。为了给蔡佳玲一个公正的交代,蔡佳玲的父母将张某君告上法庭。

庭审中,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,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。张某君则辩称其以为蔡佳玲是流浪儿童,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过。

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张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张某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认罪认罚,具有悔罪表现,遂对张某君从轻处罚。

一审宣判后,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,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。他希望张某君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,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。

案件启示

蔡佳玲被拐案的发生,再次警示我们,儿童拐卖犯罪活动仍然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安全和健康。我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,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,共同抵制儿童拐卖犯罪活动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背景信息,包括蔡佳玲被拐的时间、地点以及她父母的寻亲经历。
  • 增加了庭审的细节,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被告人的辩护理由。
  • 增加了蔡佳玲父亲对判决结果的看法。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启示。

以下是我在写新闻稿时查阅的资料:

  • 深圳女孩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在线
  • 4岁女童被拐15年案庭审细节:被告人辩称以为是流浪儿童,未获采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-The Paper
  • “4岁广东女孩被拐至四川”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新闻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9 01:22:01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速配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